各班级:
临床医学院对东方奖学金推选工作现已结束。根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初审、班评议小组集体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东方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审核通过,现对我院东方奖学金拟定人选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优秀学生:张雪梅(2022级临床医学卓越班)
优秀学生干部:胡露原(2021级临床医学5班)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学院办公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学院办公室电话:0816-2383719、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16-2220737、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816-2381509)。
临床医学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