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
2019年以来,在市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服务青年需求、助力脱贫攻坚、夯实基层基础、参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在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共青团绵阳市委拟评选表扬一批全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包含一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绵阳市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道德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高校团员须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3. 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 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5.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绵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3. 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对党忠诚。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认真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相关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
4. 模范作用突出。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农村、街道社区、驻外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不对工作年限做硬性条件限制)。本人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重点面向基层团干部,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青年思想政治宣讲团成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童伴妈妈”及兼职团干部,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
团市委机关干部、县市区(园区)团(工)委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三)绵阳市五四红旗团委
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支部整理整顿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 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高校团组织须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4. 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 所属团组织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所属团组织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所属团支部全部完成整理整顿工作。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学校团委申报对象的初三以上每个班级须建有团支部。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之家”并且常态开展活动的优先考虑。
重点面向基层团委,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四)绵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支部整理整顿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 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高校团组织须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4. 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 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整理整顿工作状态为合格,并且未纳入重点整顿。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员、团干部、团组织优先考虑。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
面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开展评选,候选集体(个人)原则上应满足“两红两优”相应类别的申报基础条件,部分情况特殊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坚决听从党的号令。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闻令而动、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听指挥、勇拼搏、见行动,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阻击疫情的重大政治任务。
2. 充分彰显共青团作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指挥下,有力、有序、有效引领凝聚广大青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把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充分体现到大局贡献度上,在防控疫情阻击战中扛重担、当先锋,让团旗团徽在防控一线飘扬闪光。
3. 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团员特别是职业青年团员要带头听从组织召唤,坚决服从分配的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亮身份树形象,在防控疫情战斗中展现先进性。团干部要在防控疫情战斗的前线接受考验、经受锻炼,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带头高质量地落实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团组织要聚焦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突击队和应急志愿服务工作,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申报名额
参照各县市区(园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的团员、团干部、团委(团工委)、团支部(团总支)数量,结合年终工作考核情况,按一定比例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评选一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推报中须包含一定数量的少先队辅导员,详见名额分配表。
各县市区(园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申报。各县市区(园区)团(工)委推荐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着重考虑疫情防控工作突出的候选人(单位),要侧重考虑团员、团干部中的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要重点考虑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工农业生产一线的候选人(单位),要统筹考虑乡镇街道、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青年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的候选人(单位),要关注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网络作家等新兴青年群体中的先进典型和脱贫攻坚中表现优异的团员和团干部。
三、申报要求
1. 坚持严实标准。各级团组织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各县市区(园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要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纪检机关、党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
2. 坚持程序严格。各县市区(园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后,要在人选(单位)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要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层层把关产生。相关事迹需在县级团委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有效宣传展示。
3. 坚持推报规范。各县市区(园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各单位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在4月14日前将各类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原件等(附电子版)报团市委组织宣传部,申报名单汇总表中应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并加盖县级团委公章。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推报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的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应在汇总表相应位置注明,聚焦疫情防控工作撰写事迹材料。推报为团员、团干部中的少先队辅导员,应聚焦少先队工作撰写事迹材料。
获得过表彰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奖项,获得过表彰的集体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即:2017年、2018年、2019年获得过表彰的集体,今年不得推报)。
团市委将择优对推荐的候选人和单位进行表扬。
联系人:姚月、周诗影
联系电话:0816-2208011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区子云路北段60号425室
邮 编:621000
电子邮件: 1170676890@qq.com
附件:1.2019年度“绵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绵阳市优秀
共青团干部”“绵阳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
报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绵阳市委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