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正式上课前试讲,是检验新教师上课水平,能否胜任教学工作的必要过程。新教师进校后,先要参加新教师培训,跟随指导老师或教研室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全程听课,听完将要所授专业的全部理论和实验课,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达到上课要求,经试讲合格后,再由教研室安排教学工作。具体试讲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由指导老师组织试讲,参加考核老师不少于3人,试讲合格,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推荐参加教研室试讲。
第二阶段,由教研室主任组织试讲。参加考核教师不少于5人,试讲合格,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推荐参加系上试讲。
第三阶段,由学院院长组织试讲。参加人员为指导老师、教研室主任、教研室部分教师(不少于3人),学院院长及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确定试讲时间、地点,学院负责通知督导。
学院试讲合格后,才能独立承担理论教学工作,具体教学工作由教研室安排。